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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54

岳司字[2026]16A1类 同意公开  

尊敬的曹景毅等8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公民代理规范监管,构建公民代理违规失信人员联动惩戒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

你们在提案中深入剖析了当前“职业公民代理人”(俗称“司法黄牛”)违规代理的突出问题及其危害,提出了构建政法机关协同监管机制等系统性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价值。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政法机关协同的线索移送与联合惩戒机制

你们提出的构建“审查—发现—移送—查处—反馈”闭环机制的建议,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同落实。

一是配合法院做好代理人资格审查。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配合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的指引》,严格落实公民代理资格审查制度。对法院在立案审查中发现的涉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与“司法黄牛”合作、转介案件、违规收费等问题线索,我局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是强化对律师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将公民违规代理问题纳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监管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湖南省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执法工作指引》,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与“职业公民代理人”合作、违规转介案件、违规收费等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依据《律师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涉嫌诈骗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追诉标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是完善线索处置流程。2024年8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线索,重点整治法律咨询公司无照经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合作等违规问题。2025年10月,省司法厅再次发布《关于全省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重点受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的举报。后续,我们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受理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广泛收集公民冒充律师从事诉讼法律服务的问题线索。对属于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范围的,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二、关于推行“书面承诺+在线核验”的诚信备案制度

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与政法机关的工作互通和信息共享,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的指引》。依托我局管理的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法院立案审查中移交的可疑公民代理线索提供执业人员信息比对服务,精准识别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等问题,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全市70家律师事务所、3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信息均已实现数据化管理,可支持快速核验。

三、关于建立“对内共享、对外公示”的违规失信人员联动惩戒体系

你们提出的建立违规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动惩戒的建议,我局将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加力推进。

一是共建内部“违规失信人员信息库”。我局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严格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的指引》的落实机制,将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收费、扰乱法庭秩序等涉嫌违规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人员信息,以及依据《律师法》第五十五条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人民法院,动态更新“违规失信人员信息库”。

二是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我局推动律师行业惩戒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引入道德惩戒措施,依法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行政处罚记录录入社会信用平台“双公示”系统,公开曝光不良执业信息;同时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中引入信用核查,如在审查律师执业申请和律所设立申请时,联动核查其社会信用信息,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此外,配合相关部门在财政补贴、政府采购、评优评先、法律顾问聘任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三是依法审慎对外公示。我局进一步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定期通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执业典型案例,依法将受处罚处分信息录入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违规事实、处理结果及惩戒期限,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与警示教育效果。

四、关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效

我局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从源头减少当事人被“司法黄牛”裹挟的风险。

一是畅通正规法律服务渠道。持续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党建引领  律服岳企”等专项行动,引导群众通过正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劳动仲裁庭、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医院、保险公司等重点场所,上墙公示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官方查询路径,发放防范“司法黄牛”宣传资料,帮助群众精准识别正规法律服务机构。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与调解引导。对符合条件的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当事人,依法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工伤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加大调解引导力度,在园区、医院、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等重点场所优先推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减少当事人被“职业公民代理人”裹挟的风险。

三是强化专项法治宣传。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社区普法活动等多元渠道,向社会公众系统宣传公民代理的法定条件、法律风险、典型案例,以及委托正规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的优势。联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聚焦医疗、保险、工伤鉴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防范“司法黄牛”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风险识别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规范公民代理监管、构建违规失信人员联动惩戒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常态化召开交流座谈会,定期会商重大问题和复杂案件,加快形成“审查—发现—移送—查处—反馈”闭环机制,

二是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从业人员以“职业公民代理人”身份违规承揽诉讼代理业务、与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益勾连等行为。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切断“司法黄牛”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咨询公司等的不当利益链条。

三是完善行业自律。指导市律师协会完善会员违规处分规则,将律师与“司法黄牛”合作、违规转介案件等行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同向发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会同各相关单位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整治“司法黄牛”乱象,加快推进公民代理违规失信人员联动惩戒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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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负责人:任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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