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临湘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0月2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琦在市政府四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第16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点法律规定,市政府正、副市长及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局长杨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点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并对这一制度施行的目的与作用进行阐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岳阳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按考核要求,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必须达到90%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履行行政诉讼法要求的“民告官,能见官”义务,也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责。

刘琦市长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出庭应诉意识与能力,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与义务。
在具体的制度践行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市司法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予以指导,加强与涉府诉讼法院的工作对接与联系,及时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二是各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涉及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承办单位要积极与省、岳阳市两级法院定期汇报案件办理情况;三是市司法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建立行政应诉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对法院反馈的行政机关不履行应诉工作职责、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等情形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提请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约谈,倒逼行政机关落实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90%以上。(临湘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