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公布: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行政检查主体,对其管理区域内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备注:
1.本公告的行政检查主体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岳阳市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电话:0730-8880244。
岳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