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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司法局组织“进百村百校”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06-21 00:00

岳司发通〔2012〕9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序,市司法局制订了《市司法局组织“进百村百校”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市司法局组织“进百村百校”文明交通

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市局结合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进百村百校”文明交通法制宣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法制宣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进百村百校”文明交通法制宣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铭竹;副组长:市普法办主任张韬;成员:市司法局基层司法科科长陈文联、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于立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普法办负责该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结合实际推进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进百村”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结合2012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整合部门力量,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深入农村村组,发放文明交通宣传资料,播放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光盘,上好村组交通安全一堂课;对广大农村群众和农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开展“进百村”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二是组织开展“进百校”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结合全市大中小学开展“学法快乐行,明天更美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电影、多媒体视频、漫画等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宣讲方式,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知识纳入中、小、幼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法制辅导课、主题班会、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文明安全交通意识;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护学行动和“礼让斑马线”劝导活动,到学校周边道路、护学岗和学生接送车辆点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和文明劝导、引导活动,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组织开展“进百校”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次。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本地文明交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抓好落实。

二是各县(市、区)要组建不少于10名志愿者的文明交通宣讲队,按要求登记注册,组织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有关宣传资料争取当地文明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

四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的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和将工作进度、宣讲照片、视频等,上报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