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以“深化”实现“新发展”,让司法行政工作高位求进和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传播、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岳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一、深化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和监管场所安全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上实现新发展
1.规范运行社区矫正中心。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司法通[2016]15号)文件的要求,督导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档案管理、台账设置、人员配备、定位监控、信息录入、入矫宣告、心理咨询和集中教育等工作,切实用好、管好社区矫正中心。借力社会综治资源,健全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措施,防止托管漏管。
2.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司发[2017]21号)文件精神,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开展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和电子定位的能力。
3.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具有社工资质或者相当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承担联系沟通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心理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专业化工作。
4.戒毒所继续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中心;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培养出一批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中坚力量;在推进迁建工作的同时完善现有场所基础设施,改变现有场所硬件落后面貌,做到迁建、收治两不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5.加快戒毒所迁建工作进度,按时间节点做出工作计划并扎实落实到位,统筹有序地推进迁建工作稳步进行。力争2018年底正式开工建设。
6.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各级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充实禁毒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日常禁毒宣传和“6.26”国际禁毒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做到有声势、有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基础保障上实现新发展
7.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度,村(社区)调委会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省级模范司法所;除楼区外,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8.继续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有关要求,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9.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协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弱势群体和保障民生上实现新发展
10.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力量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和群众规避金融风险,实施“法律扶贫”。
11.坚持维权和惩戒。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为依托,完善投诉查出工作平台,规范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听证、处罚等工作程序,对违反职业道德操守等“微腐败”现象,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定期汇总分析律师违法违纪案例信息,加大对外公开披露力度。
12.切实把握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注重从事前预防、前期处置、事中服务和后期修复等方面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13.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全市公证行业积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与法院、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办理新型业务,切实优化执业环境。
14.完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率达百分之九十,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全部建成。
15.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公证员队伍建设,维护公证公信力,让公证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16.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62号)文件精神,开展好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活动。
17.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四大类”外司法鉴定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58号)文件。逐步、稳妥的完成省厅对“四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再管理的工作部署。
18.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办理好各项行政审批 、初审转报等工作,为司法鉴定机构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为诉讼提供优质服务提供管理服务保障。
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发展
19.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按照省厅部署,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确保案件质量。
20.巩固公正体制改革成果,督促各处建立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方案。拓展公证业务领域,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高公信力。
21.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创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和人员安全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法律职业人才保障。
五、深化普法教育工作,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实现新发展
22.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聚焦重点普法对象、内容和法治文化建设,分层分类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任务清单,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启动“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3.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加大普法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提供高质量普法产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协作配合,广辟法治宣传栏目,大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2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全面实施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
25.开展“七五”普法舆论宣传,加强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引导当事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意识,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六、深化政治建设工作,在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上实现新发展
26.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首要政治任务,以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辅导讲座、网络平台自学、集中研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扎实深入进行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理念。扎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统筹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走在前”,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2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常抓常管,严防“四风”反弹。结合专项行动要求,着力解决存在的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工作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为手段,倒逼各单位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28.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察责任、作风、实绩、品行、民意,为担当者担当,负责者负责,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愿为。稳妥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落实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大力弘扬正气,震慑邪气,不断汇聚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正能量。
29.健全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积极落实2017年出台的《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暂行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从选拔任用、参训参学、落实福利政策、表彰嘉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维护干部正当权益,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严格执行干部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制度,对因履行职责、坚持原则而受到诬陷、诽谤的干部,组织上调查核实,及时澄清,为他们说话撑腰,以维护干部敢抓敢管敢担当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