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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司法局202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15:00

 

岳司〔20261

 

 

关于印发《岳阳市司法局202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岳阳市司法局202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4 日

 

岳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6324日印发


岳阳市司法局202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五年规划为引领,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法治岳阳,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对党忠诚,在坚定政治方向上更加旗帜鲜明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2.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责任部门第一顺序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任务,下同)

3.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奋斗意识,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4.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提升理论学习质效。

 责任部门:组干科、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5.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党建带群团促业务,持续擦亮“红心筑梦 法润岳阳”党建品牌,进一步打造具有司法行政辨识度的“党建+业务”工作亮点。

6.持续深入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抓好“四强”党支部创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做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直各单位

7.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两个覆盖”提质增效。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遵守“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

责任部门:公服科、律师科、市律师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二、坚持统抓协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上更加笃行实干

8.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版)》,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与法治岳阳实践深度融合。

9.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和干部学院教学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必修课程,落实《市委常委会领学法律法规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引领推进新一轮法治战线轮训全覆盖。

责任部门:秘书科、普法科

10.拓展“岳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基地”功能,推动法治理论研究、实践创新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与湖南理工大学以合作协议共同安排年度学术活动、研究项目和培训计划。

11.加强党委(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实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职能。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

12.继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落实省市考评指标任务。

13.严格规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指派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

责任部门:秘书科、文件科

14.落实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法治建设项目,推动落实“第一责任”职责,深入推进东洞庭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体提升市县法治建设水平。

责任部门:秘书科、法督科、执法监督科

15.完善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推动市县年度会议专题述法和述法点评。

16.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对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 - 2030)》及省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确保《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

17.抓实2025年度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做好2026年度法治督察,深入推进“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督察质效。

责任部门:法督科、秘书科

18.推动司法协理员试点制度落实。落实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化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湘司发通[2025]31号)文件要求,推动各县(市)区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规范人员招录,落实薪酬保障,确保每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三名,破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

19.科学谋划制定我市“九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示范带动社会依法办事、循法而行。

责任科室:普法科

三、坚持法治建设,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更加务实有效

20.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立法事项和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严格规范政府立法程序,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和预期管理,增强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协同性。

21.科学编制2026年度政府立法计划,按要求完成立法项目审查,强化立法进度与质量管控。突出立法急用先行,用好“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模式,加快填补立法空白区,增强立法整体性,协同性。

22.加大对市直相关部门立法指导力度,稳步推进“立改废”,全方位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出台《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条例》《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

2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征集立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法规规章,健全保障制度。

24.落实《湖南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规范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探索建立政府立法专家库,组织立法业务培训,健全立法支撑体系。

责任部门:立法科

25.扎实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26.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责任部门:法督科

27.按要求编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指导、监督决策承担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8.高效开展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时“三统一”部门规范性文件。

29.完善备案监督发现问题处理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0.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即时专项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责任部门:文件科

31.制定全市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创新履职报告方式,推动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责任部门:普法科

32.主动对接省司法厅,明确行政执法“四化”(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

33.深入开展“四乱”问题纠治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行业,明确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成立专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会商沟通。

3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四清单”制度,督促指导本地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制定并公示法制审核清单。

35.分级、分类、分层次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业务培训。

36.着力解决七大重点领域执法权上收后市区两级执法不协调以及东洞庭湖综合执法改革后部门间执法不协调问题。

37.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报送正向衔接、案件移送工作台账并上传两法衔接平台。

38.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和有效衔接。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39.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质年专项行动,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以有力纠错、有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40.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强化应纠尽纠、应调尽调,注重释法明理、以案促治,着力提升复议便民利民水平,促推申请人服法息讼、案结事了。

41.坚持刚性纠错与问题整改双向发力,推动个案纠错到类案监督,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

42.巩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效,及时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责任部门:复议一科、复议二科、行政应诉科

43.巩固拓展“三率”问题整治成果,确保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诉讼败诉率持续下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升。

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复议一科、复议二科

44.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深化“3+N”工作机制,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督促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

45.贯彻落实《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合同管理,适时制定政府合同审查的相关指引,探索合同审查向前向后延伸机制。

46.针对政府合同审查的新领域、新问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合同审查质效。

责任部门:合同科

四、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更加奋发有为

47.动态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府规章,及时提

出修改废止建议,增强制度适用性,有效性。

责任部门:立法科

48.持续推进司法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49.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大政府合同的审查,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防范和避免重大合同风险。

责任部门:合同科

50.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惠企政策应尽应享。

责任部门:普法科

51.发挥仲裁优势,积极落实《商事调解条例》要求,探索“仲裁+调解+公证”模式,拓宽仲裁案件范围,引导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选择临时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切实提升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

责任部门:公服科、促法科、岳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52.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党建引领、律师服务“三个高地”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服务团队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深化律企联系帮扶机制,为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跟进服务“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强化服务供给,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53.加力推进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部门:律工科

五、坚持法治惠民,在提升法律服务上更加锐意进取

54.推进公证处规范化建设,优化公证资源整合,保障湘北公证处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部门:公服科、市湘北公证处

55.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大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5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农民工、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打造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品牌。

责任部门:公服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57.打造数字智慧仲裁,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力度,引进和培养涉外仲裁人才,为涉外企业解决商事争议提供仲裁服务。

责任部门:公服科、岳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58.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大学生“送法下乡”等主题普法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

59. 持续开展“守护好一江碧水”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普法科

60.持续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强化校所合作,推动湖南理工大学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组建律师导师团队,完善个性化法律服务包,助力青年创业成长。

61.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加快培育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机构和人才,组织律师进驻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数智法务园”常态化值班,联合开展巡回送法服务,依托“岳阳市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引进、培育涉外律师人才。

责任部门:律工科

62.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坚持筑牢底线,在维护安全稳定上更加担当尽责

6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完善风险预判防范机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责任部门:队建科、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4.落实“三同步”原则,推进全系统舆情研判、处置规范化,提升舆情导控应对能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5.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落实市司法行政行业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完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规定动作,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6.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部署,指导监督市强戒所开展技防建设,尤其是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有力消除监管环节安全隐患,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管理体系,守牢场所安全底线。

责任部门: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7.坚持“禁戒一体”,积极参与构建打防管控宣建并举的毒品全链条治理格局,持续打造岳阳戒毒品牌。夯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安全基层基础,树牢“大安全观”意识,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统筹抓好政治安全、队伍安全、场所安全、执法安全、交通安全、廉政安全、网络安全等。

68.迁建项目全力抢抓工期,力争完成主体建设,实现整体搬迁。

责任部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69.发挥“一室一站一基地”作用,持续深化“调解、普法进高墙”,加强涉狱、社矫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减少不稳定因素。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促进法治科、普法科

70.开展社矫安帮工作提质专项行动,强化社区矫正风险管控,规范矫正对象社会调查评估和矫中危险性评估。

71.加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衔接,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确保交付接收、收监执行、刑满释放规范有序。

72.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强化帮教衔接,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积极促进安置帮教对象就业。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

73.加强商事调解工作。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推进和规范商事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公服科、促法科

74.加强省级模范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动30家省级模范调委会建设,做实村居(社区)调解,明确调解委员会职责、工作流程,实现组织网络“五有”: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档案台账。

75.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深入贯彻《条例》、多元定分止争专项行动,选优建好“群英断是非”专家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消存量、遏增量、防变量、提质量

76.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推动快递物流、平台经济、网络消费等新兴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77.落实在拘留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公安部门对接,建立就近对接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同级公安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驻拘留所调解工作室。同时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部门:促法科

78.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程序,实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七、坚持改进作风,在锻造过硬铁军上更加勇毅前行

79.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招录和招聘程序,做到择优录取,跟踪培养。

80.注重干部梯次培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有序推进干部交流。

81.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与政治引领,强化干部协管,推动县市区司法班子成员选优配强

82.积极发挥警务督察的作用,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警务督察体系,提升监督效能。

83.扎实开展警衔首授及晋升工作。

84.做好家庭特困干警及家属优抚慰问工作,全力帮助干警纾解困难。

责任部门:组干科

85.深化政治轮训,统筹安排分阶段、有重点开展培训,实现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参训率、政治轮训覆盖率、数字化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队建科

86.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措施和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腐”。

87.深化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从“小事小节”、年轻干部、开始担任领导职务严起,全面推行廉政知识测试等监督关口前移,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88.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坚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行为,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加强作风问题针对性、长效性治理。

89.深化标本兼治,制定完善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加强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笼子。

9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