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扎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劳教制度改革,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努力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巩固、扩大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成果,积极为党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工程等生产一线,特别是围绕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点园区等提供高质量、全过程法律服务。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管理、创造、发展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和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和高素质律师,服务改革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提供法律帮助,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积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和场所安全稳定两不误。劳教制度改革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项改革”之一,我们要坚决拥护,积极实践。但在改革政策出台之前和改革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做到推进改革和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两不误,两促进。坚持监管安全是劳教(戒毒)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动摇,坚持实现“三项零指标”和“四无”目标不动摇,健全完善以“四项机制”和“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强化排查整治,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确保监管安全万无一失。进一步落实“首要标准”,完善“大教育”机制,注重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正的有机结合。加强依法治所,积极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推动劳教场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从严考评执法质量,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戒毒条例》,服务禁毒大局,探索创新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管理、教育方式,努力提高戒断成效。加强戒毒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科学完整的戒毒模式,建立健全戒毒康复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岳阳建设。一是深化全民普法。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普法设施,创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繁荣发展法治文化,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和实践。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继续促进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浓厚氛围。狠抓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推行普法无纸化考试。二是推进法治实践。完善法治创建指导标准、指标体系,大力开展区域法治创建,促进增强法治优势。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行业法治创建,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各项权利,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三是维护公正司法。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尊重法律,捍卫正义,以执业行为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正确实施负责,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追求办案的法律、政治、社会效果“三统一”。认真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规定,“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地组织好年度司法考试,努力为法治岳阳建设选拔、储备法律人才。
(四)切实关注改善民生,全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纠纷,增加和谐因素。注重完善纠纷调处效力司法确认等制度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苗头倾向,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促进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健全组织网络,完善选聘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在保持法律援助数量增长的基础上,注重拓展服务领域,改善援助结构,健全受理、承办等工作环节,完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推行援务公开,强化办案责任追查、社会监督,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品牌建设,切实将其建成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三是建设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与帮困救济、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机制的对接联动,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制度机制,促进问题解决、案结事了。探索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公益岗位、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模式,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
(五)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教。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监管、矫正、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监管安全体系和责任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努力提高矫正效果,确保不脱管漏管。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工作方针,扎实构建“接茬衔接、责任帮教、就业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前技能培训、危险性评估,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无缝衔接,落实责任帮教。加快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落实帮扶措施,支持依法就业创业,引导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防止因生活无着而重新违法犯罪。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司法行政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理念,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努力建设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投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设计和实施,强力推进市县两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争取尽早开工、尽早受益。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部级规范化司法所和省级模范化司法所,努力提升司法所工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充实人员,保证司法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加强信息化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劳教(戒毒)信息化网络平台。切实办好司法行政各级门户网站,广泛采用网上办公、办案、监督、评查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全系统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推动建立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落实经费保障政策,确保司法行政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传达学习好、宣传发动好、贯彻落实好。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突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执法执业行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切实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责任、教育、监督和奖惩机制,努力形成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