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以“夯实基层基础,打造特色亮点,强化队伍建设”为基本工作思路,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入拓展工作领域,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基层,固基础,着力强化工作保障
1、把握契机,推进机关业务用房建设。抓住中央财政加大对政法部门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主动争取上级重视与支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目前,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挂牌红线已划定,土地确权已结束,风险评估、入户调查等项工作正在开展,拟出台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交住户讨论征求意见后,由岳阳楼区拆迁指挥部统一负责拆迁补偿,争取年内动工兴建,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机关业务用房建设。与此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市劳教所改扩建项目进程。
2、强化基础,理顺法律保障工作机制。一是在司法所管理上有新突破。根据各地实际,认真疏理司法所各项职能,与当地党委政府紧密配合,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基层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突出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偏少问题。加强各方面条件改善,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级待遇、津补贴等,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性,探索出一条适合司法所发展、各项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管理之路。二是在理顺工作机制上有新起色。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股(或社区矫正中心),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安置帮教工作划归社区矫正股,形成上下统一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开到每一个司法所。对于没有设立司法所的长炼、岳化、南湖风景风、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协调衔接工作,着力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方式,扫除工作死角。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三是在加强基础保障能力上有新提升。结合工作实际,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3、拓展平台,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以《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多方协调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同时,积极落实表彰奖励、困难救助等政策,督促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单位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员安心工作、充分履职。
二、抓服务,保稳定,着力挖掘职能特色
1、健全人民调解机制,探索专业化发展方向。一是完善制度。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文章,完善矛盾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阅卷归档、协议书制作、效力司法确认和三调联动工作制度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二是健全网络。发挥各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流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发现、排查、调处的信息网络,彰显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拓展领域。努力探索新形式下人民调解新方式、新机制、新手段,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力争使民间纠纷的调解率达到95%以上。全面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在成功探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将人民调解组织向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领域拓展。
2、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扫除普法死角和盲区。利用“六五”普法的起步阶段,大张旗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始实施,营造浓厚的“六五”普法氛围,探索开展“法治岳阳”建设。一是突出重点,多层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力争党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中小学生的教育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促进“五市一级”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争使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全覆盖。二是利用载体,多方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落实“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街道、单位、家庭,特别是将普法视角面向农村家庭这个社会的重要细胞,让农村家庭的老幼妇孺受到雅俗共赏的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三是普治并举,多领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继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的实践形式,扎实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市、县区域法治建设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社区建设、项目拆迁等经济项目,为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提供高效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优势,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难题,减少社会摩擦,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在继续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援助工作重心的转变,由单纯的办案转变为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上质量,创品牌。引导广大律师做好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工作,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及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快发展。三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健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注重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问题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引导律师切实做好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诉求。加强证券领域律师业务的开拓。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法律参谋”作用。健全和创新公证工作引导机制、监督机制和服务机制,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公证效率和公证质量。要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拓展,重点扶持、引导和培育一批能力强、水平高、社会公信度好的司法鉴定机构。
4、强化法律保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一是加强管理,维护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以实现“三项零指标”和“四无”为目标,切实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大检查,确保每个干警、岗位、环节按制度办事、依制度落实,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深入推进所务公开,依法办理各类执法案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依法加强三大现场管理及重点人员、物品、时段、部位管理,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加强防范演练,有效预知、预判、预防、预警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继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把教育矫治作为中心任务,突出加强职业技术、出(入)所教育,强化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社会帮教等方式方法,促进在教人员安心改造。加强戒毒工作管理,探索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型管理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工作。二是明确要求,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必接必送机制,确保无缝对接。加强教育帮扶,推进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力争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国家标准3%以下。三是创造条件,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以“打牢基础,扫清死角,提升业务,创新管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的同时,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监狱部门的衔接,全面推进接收工作,解决接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抓管理,强素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促进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大力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认真履行协管职责,选好配强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
2、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一是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司法行政干部中营造一种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健全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司法行政干部“每周一课”学习平台,重点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信息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舆论应对能力、业务技能等培训,实现执法培训岗位化、岗位练兵经常化。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县(市)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参与省厅执法轮训。以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律师与执法、司法人员之间的行为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监督,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在法律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业执业规范。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为核心,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巩固律师警示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活动,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三是严格法律服务人员进出关口。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考核、奖惩工作,检查清理律师事务所组成人员。特别是发挥律师“申请实习人员品行审核委员会”和“实习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的作用,严格实习律师的考核和品行鉴定,开展青年律师培训,关心、帮助、扶持青年律师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围绕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构筑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和行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