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党〔2024〕13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清清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卿同志任市司法局组织干部科(警务督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冯庆慧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天勤同志任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晴雅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鸿雁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许燕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顾珍妮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是生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戒毒管理科科长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强同志任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燕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佳慧同志任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戒毒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丽鸣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丽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健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云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佩锋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