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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清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23 17:14

  岳司党〔2024〕13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清清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卿同志任市司法局组织干部科(警务督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冯庆慧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天勤同志任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晴雅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鸿雁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许燕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顾珍妮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是生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戒毒管理科科长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强同志任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燕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佳慧同志任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戒毒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丽鸣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丽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健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云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佩锋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