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党〔2024〕1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蔡勋林同志任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免去其行政复议一科科长职务。
王强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科长,免去其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职务。
涂艳同志任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职务。
陈翔宇同志任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琳同志任市司法局队伍建设指导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许赞同志任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免去其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科长职务。
李泉同志任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职务。
王弘治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驰杭同志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免去其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祝捷同志任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免去其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李婵娟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渲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严晓兵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胡维岳同志立法科科长职务,另有任用。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23日